据悉,西藏雪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经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同意于2023年9月11日正式成立。
今年8月,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对西藏雪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进行机构登记评审,专家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场地等多种形式对鉴定人构成、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西藏雪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由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起成立,该鉴定所的成立补齐了雪域高原“四大类”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空白,也推动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实现了重大突破。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要求国务院和青藏高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的改善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作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重要依据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则是其中不可或缺但又鲜为人知的一环。
西藏雪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的成立将助力西藏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促进高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有高原特色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再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