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8号)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60号)文件精神,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制定了2024年环境监测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计划,现通知如下:
环境监测从业人员或准备运用无机环境检测、有机环境检测、现场环境监测及臭气浓度环境监测专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无机环境检测、有机环境检测、现场环境监测、臭气浓度环境监测。
考核计划详见《2024年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计划表》(附件1)。
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成都经开区总部经济港C5栋)。
(1)每期报名截止日期详见考核计划表。
(2)研究院长期接受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考核。
(1)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个人申报表(附件2)原件和扫描件;
(2)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和扫描件;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版照片;
(5)①已毕业考生,需出具相应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报告,如非中国学历证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在校就读考生,需出具由学校教务处提供采用校内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卡作为学籍证明。
温馨提示:扫描文件和电子照片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命名:“姓名+个人申报表”、“姓名+诚信承诺书”、“姓名+身份证号”、“姓名+工作单位”)
参加考核人员或相关单位可拨打咨询电话或添加研究院官方微信账号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
办公室:028-84484508
19158872383
阳老师:15102870981
考核费用为每人每次480元。
考核费用可通过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开户名称: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川大西路支行
账 号:4402 0398 0910 0125 214
缴费截止日期: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
当期报名截止日期内完成汇款缴费,报名缴费完成并通过四川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即获得参加考核资格。
考核人员通过公对公电子汇款的方式进行缴费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明“XX专项考核”字样(如:无机环境检测专项考核)及本单位考核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个人原因已报名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不予退款。
(1)无机环境检测、有机环境检测、现场环境监测为实操考核,由考评员进行现场打分,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2)臭气浓度环境监测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结束后,考生成绩将通过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https://www.scefi.cn/),考生可自行查询。
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证书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合格考生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由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统一领取后邮寄到单位或个人,证书编号唯一,终身有效。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指依据经国家审核备案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相关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能力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技能鉴定活动。专项职业能力是最小的、可就业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技能单元,证明技能人才具有从事该岗位的工作能力。
(1)请在当期考核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电子资料发送到邮箱:TFHJYJY@163.com,并将纸质资料邮寄到研究院。
(2)考试为全封闭考试,参加考核人员务必在当期考核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核验无误后进入考场。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
(3)参加考核人员应遵守考核制度和要求,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参加臭气浓度监测考核人员年龄为18周岁-45周岁,其他考核类别年龄不限。
附件:
1.附件1 2024年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计划表.docx
2.附件2: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个人申报表(1).docx
3.附件3:四川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个人诚信承诺书(1).docx